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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午節難得回家,短暫停留個兩天。臨走前,老媽像朱爸一樣,塞給我一袋的芒果。

昏暗的燈光下,紅紅綠綠帶點微光的芒果,像是紅寶石般的閃耀著光芒。「吃我!吃我!」我腦中不禁想起這本屬於奇異果的台詞。熟成的果香,從袋子裡像蒸氣一樣,顯著而濃郁,慢慢地讓我意識到。

這六顆芒果一入手,便讓他們進入冰箱好好地修行一番。而前天,大半夜受不了空腹的折騰,於是將碗洗淨,水果刀給磨光磨亮,湯匙給準備好。台語的切西瓜,念起來是「殺西瓜」。熟悉地從左邊的三分之一一刀切入,從右邊的三分之一切下,中間是果核,只有第一次品嘗芒果的新手才會對半切。

切多切少且憑個人經驗,不一定是三分之一。切多了切到果核,便要重來一次;切少了,等會吃起來又不過癮。吃芒果,首要之物就是湯匙,一個大約口腔二分之一的湯匙,一口一匙,讓芒果肉在口腔中充分翻滾,用牙齒把它給碎得細細的,肉和汁如此達到完美。

最重要的,用湯匙把果肉給挖淨之後,還要再沿著果皮仔仔細細的刮個兩三次,一種專屬芒果的特殊香味使得整個過程更加相得益彰。

芒果有好多種,最有名當屬「愛文」和「金煌」。愛文較小,但甜度高;金煌大一點,跟木瓜差不多,果肉多,芒果的香氣多一點。兩種我都喜歡,特別是放入冰箱冰鎮過,光看到就讓人被喜悅包圍。

也許我們已不像從前的人,沒有改良過的品種。而身在台灣這個水果王國更是覺得上輩子修來的福分。我想下輩子就當個幫芒果傳遞花粉的蟲兒,以感謝芒果給我的幸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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